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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6 分钟阅读

所有权与控制权不是同一回事

你可以拥有而不控制,也可以控制而不拥有。大多数治理失败始于两者从未在书面上分离的地方。

很容易假设拥有资产的人就控制它。在管理良好的家族结构中,这一假设是故意错误的。所有权是经济性的:对价值和回报的权利。控制权是另一回事:决定、投票、任命、指导的权利。将它们以书面形式区分开来,是持久财富的安静基础之一。

原因是实际的。家族在成长。继承人增多、结婚、意见不一,对风险和参与有不同的偏好。如果经济所有权和决策权焊接在一起,每次价值转移也会转移一部分控制权,一两代之内,决定任何事情的能力就会分散在从未打算经营这件事且无法就如何经营达成一致的人之间。好的结构通过让价值传递给许多人同时将权力保留在少数确定的人手中来避免这种情况。

这方面的工具是普通且经过充分检验的:具有不同股份类别的控股公司、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权益、将受益与治理分离的基金会和信托、规定谁决定什么以及如何解决争议的股东协议。重要的不是工具,而是其背后的原则。尽早明确决定谁控制、以什么条件控制,以及如何传递这种控制。在关系良好时这样做,因为这项工作的目的是在关系不好时坚持住。

谁拥有价值,广泛分布谁决策权力,集中于少数人
经济价值可以传给众多继承人,而决策权留在少数指定的人手中。两者不必一致,关键是在关系融洽时把它写下来。

这里的失败一开始很少是戏剧性的。它们表现为僵局,表现为一个可以阻止但无法建设的家族分支,表现为一个无法出售或重新资本化的资产,因为没有人有明确的权力采取行动。到问题变得明显时,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时机通常已经过去。

因此,纪律在于将控制权视为需要设计的东西,而不是默认继承的东西。所有权可以是慷慨和广泛的。控制权应该是深思熟虑和狭窄的。一个在被测试之前就在书面上划定了这条线的家族,给了自己大多数财富首先失去的唯一东西:仍然能够做出决定的能力。

资料来源:UBS《2026 年全球家族办公室报告》(治理框架与传承规划);普华永道《2025 年全球家族企业调查》(所有权、治理与管理角色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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