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产税,但这解决的问题比看上去少
联邦税制由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利润税构成。无论在联邦层面还是酋长国层面,均不存在遗产税、遗产转移税或赠与税,政府门户的税务页面也未列出任何此类税种。
因此,阿联酋的规划难题并非税务问题。难点在于:遗产的归属、境外遗嘱的效力、银行账户的解冻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分别由不同的法律文件调整;而在未作任何安排的情况下,默认结果往往不是家庭所预期的。
由哪一国法律调整继承:国籍,而非居所
《民事交易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属国家的法律。连结点是国籍,而非居所,也非住所。一名在迪拜生活了二十年的法国国民,依该规则适用法国继承法。
该条并未重新编号。1985 年民法典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全部废止,由 2025 年第 25 号联邦法令取代,但冲突规则仍保留于第 17 条,款项编号与实质内容均未改变。援引 1985 年法律第 17 条的指南,所援引的是已废止的文本,即使其陈述的规则仍然正确。
新法典未就继承或遗嘱设置过渡条款。因此适用第 4 条第 1 款关于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规则:2026 年 6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死亡适用旧法典。对于在该日期之前开始、之后仍在清算中的继承,法院将如何处理,目前尚无定论。
非穆斯林:民事制度与选择权
2022 年第 41 号联邦法令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适用于非穆斯林,包括阿联酋公民和外国居民。第 1 条保留其中任何人就婚姻、离婚、继承、遗嘱和亲子关系主张适用本国法律的权利,并允许其另行约定适用该国现行的其他属人法。
实务上最重要的是第 11 条第 1 款:立遗嘱人有权以遗嘱处分其在该国拥有的全部财产,受益人不受限制。该制度下不存在特留份。
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无遗嘱时的归属:遗产的一半归生存配偶,另一半在子女之间平均分配,不区分男女。无子女的,归父母;或者在生存一方父母与兄弟姐妹之间分配;上述人员均无的,由兄弟姐妹平均取得。第 11 条第 3 款补充规定,除已登记遗嘱另有约定外,任何外籍继承人均可请求适用民法典所指定的继承法。
穆斯林:固定份额,遗嘱以三分之一为限
2024 年第 41 号联邦法令取代 2005 年第 28 号联邦法律,自 2025 年 4 月 15 日起适用。它并未废弃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制度,而是重新加以规定:先清偿债务与丧葬费用,其次在遗产三分之一的限度内执行遗嘱(经继承人同意者除外),最后按固定份额在继承人之间分配。
在该制度下,宗教信仰不同仍构成继承的障碍;新《民事交易法》第 3 条亦仍将穆斯林的属人身份事项,包括继承与血统,列为公共秩序事项。
不动产这道关卡
《民事交易法》第 17 条第 5 款规定,外国人就其位于该国境内的不动产所立遗嘱,适用阿联酋法律。该规则在此次法典重订中原样保留。
于是,指向被继承人本国法的第 1 款,与就阿联酋不动产遗嘱主张适用阿联酋法的第 5 款,同处一条而方向相反。正因如此,在本国订立、处分迪拜房产的遗嘱,是跨境继承中最脆弱的一份文件;也正因如此,就不动产在当地登记遗嘱是通行做法,而非额外的谨慎之举。
在哪里登记遗嘱
2022 年第 41 号联邦法令第 13 条要求,受其调整者的遗嘱应登记于为此设立的登记簿。夫妻亦可在签订婚姻契约时填写遗嘱登记表。
在迪拜,2017 年第 15 号迪拜法律调整全酋长国范围内非穆斯林的继承、遗嘱与遗嘱认证,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在内,并在迪拜法院和 DIFC 法院分别设立非穆斯林遗嘱登记簿。DIFC 法院遗嘱服务处依 2014 年第 4 号决议设立,并由该法律再次确认,负责管理 DIFC 登记簿并处理遗嘱认证事务。
DIFC 法院公布五类遗嘱:完整遗嘱、不动产遗嘱、企业主遗嘱、金融资产遗嘱和监护遗嘱。公布的适格条件为:立遗嘱人不是穆斯林且从未是穆斯林、已达成年年龄,并在阿联酋拥有资产或有与其共同居住的未成年子女。监护条款适用于惯常居住在迪拜或哈伊马角的未成年人。
成年年龄宜在登记时核实,不应想当然。新《民事交易法》已将民事成年年龄降至十八周岁(公历),而 DIFC 规则对此另有自己的定义。
最初数周会发生什么
在阿联酋执业的律师持续描述两点情况,二者均无法归结为可直接援引的单一条文:被继承人的银行账户自死亡通知起即被冻结,包括与配偶共同开立的账户,直至法院作出指示;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并不自动归于生存一方父母,因此在缺乏当地可获承认的安排时,该事项由法官裁量。
此处将其表述为实务做法而非法律规则,这是诚实的定性;也正是这两点,使得监护遗嘱与在当地登记的遗嘱通常被置于其他安排之前。对于日常开支集中于单一账户的家庭而言,冻结的财务后果是即时的。
常见问题
› 阿联酋是否征收遗产税或赠与税?
不征收。联邦税制涵盖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利润税。无论在联邦层面还是酋长国层面,均不存在遗产税、遗产转移税或赠与税。
› 我在本国订立的遗嘱会适用于我在阿联酋的资产吗?
就动产而言,第 17 条第 1 款指向您身故时国籍国的法律,原则上会适用。就位于阿联酋的不动产而言,第 17 条第 5 款就外国人处分该不动产的遗嘱主张适用阿联酋法律,境外遗嘱最常在此失效。承认与否还取决于程序:未在当地登记的遗嘱须先经证明、翻译并取得执行,才能产生任何效力。
› 我不是穆斯林且没有遗嘱,会怎样?
依 2022 年第 41 号联邦法令第 11 条第 2 款,遗产的一半归生存配偶,另一半在子女之间平均分配,不区分男女。无子女的,归父母,或在生存一方父母与兄弟姐妹之间分配。
› 我可以把全部财产留给配偶吗?
在非穆斯林制度下,就您在阿联酋拥有的财产而言可以:第 11 条第 1 款允许就其全部订立遗嘱,受益人不受限制。至于您的本国法是否就您的全球财产设有特留份,则是另一个问题;对法国或瑞士国民而言,答案通常是肯定的。
› 新民法典是否改变了这一状况?
改变的是引用依据,而非规则本身。1985 年法典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废止,由 2025 年第 25 号联邦法令取代,但第 17 条保留了条号及其两个关键款项。由于没有关于继承的过渡条款,适用不溯及既往的一般规则,该日期之前发生的死亡适用旧法典。
› 银行账户真的会在身故时被冻结吗?
当地律师持续描述的正是这一做法,包括与配偶共同开立的账户,直至主管法院作出指示。这属于银行与司法实务,而非某一条具体法律规定;这也是家庭在需要之前就安排登记遗嘱和可动用流动资金的主要原因。
› 父母双亡时谁照顾未成年子女?
未必是父母原本属意的人。在缺乏当地可获承认的安排时,监护由法官决定。在 DIFC 法院登记的监护遗嘱,可为惯常居住在迪拜或哈伊马角的未成年人指定临时监护人和长期监护人。
› 设立基金会能解决问题吗?
它改变问题的形态。由基金会持有的资产在身故时已不属于个人所有,因而不计入遗产,也不受冻结影响。这是一项结构性决策,自有其治理、成本、实质经营和申报方面的后果,且不能替代一份涵盖该结构未持有部分的遗嘱。
资料来源
联邦立法取自官方门户,遗嘱服务部分取自 DIFC 法院。该门户说明,如有歧义,以阿拉伯文文本为准。
Federal legislation
Wills registration
本页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阿联酋的继承取决于个案事实、国籍,以及资产所在的酋长国。